教材教法-品格教育

 


活動名稱:品格教育   

 

        …前言…

神啊!請陶冶我兒子…

使他成為一個堅強的人,能夠知道自己什麼時候是軟弱的;使他成為一個堅強的人,能夠在畏懼的時候認清自己…

使他在獲得成功之際,能夠謙遜而溫和,讓他學習對失敗的人加以同情…

請賜給他謙遜,使他可以記住真實偉大的樸實無華…。

                                        << 麥克阿瑟為子祈禱文 >>

 

由於目前社會的亂象頻仍,群眾談論此現象的肇始,常歸咎於學校生活教育的執行不力,然而原因並不僅止於此。影響兒童生活中各項表現的,並非只有學校生活教育,尚包括家庭、社會等項目眾多的生活教育。故生活教育的實施時程應涵蓋人一出生到無法學習為止,其內容並約略劃歸成家庭、學校、社會三大領域。

為了解當前教師之教育理念,【金車教育基金會】公布一份針對國小老師所做的「無私真愛」問卷調查。令人詫異的是,教師覺得當前小學生最需要加強的教育領域,依序為:品格教育(81.2%)、道德教育(79.6%)、生活教育(58%)、生命教育(34.5%)等等。這似乎意味著對執教鞭的老師來說,小學生已然難以約束,或者是學校教育制度確實有調整的必要。

品格是讓孩子快樂生活、讓未來社會有更好可能的關鍵,更是影響他們生命的第一堂課。品格教育,靠的不是教條的灌輸,而是和孩子的真誠對話;不是懲戒或處罰,而是鼓勵和示範。其實在未來九年一貫課程裡也將品格教育列為教學重點之一,其內容將社會、藝術與人文、自然與科技做整合為生活科目的學習領域,強調以生活為中心。明確揭示其基本內涵應包括:人本情懷、統整能力、民主素養、鄉土與國際意識及終身學習,即是生活教育的實施。生活教育必須因應對象或角色之不同與時空之轉換,其中以行為實踐和情操陶冶更是如此。若流於公式化或過分死板,將導致生活教育的努力事倍而功半,甚而造成更大的社會問題。經由「以生活教育與品德教育為中心」之課程與教學的落實,達成啟迪學生自動、自發、自律的態度,陶融愛整潔、守紀律、負責任、重榮譽與合群互助之美德,培養身心健全、適應社會變遷之能力與創造新時代之胸懷,以確實達成教育目的。

      …品格教育的理論基礎…

一、品格教育的定義
       由歷史觀點來看,品格教育之目的在避免學童道德問題的發生,
並以品格教育指引道德、價值的發展,而道德教育、品格教育、價值教育等均在導引人類的行為,
使之趨於向善。Lickona(1993)認為品格必須包括道德的認知、情意、行為等三個層面,
而良好的品格是要能瞭解善、欲求善、行善,學校必須幫助學生瞭解核心價值、
接納與承擔道德規範、將道德規範於日常生活中實踐 (P5-9)
然而更要緊的是學生能辦識出良好品格的特質,並依這些特質指引行事(London1987)
因此Vessels &Boyd(1996)認為品格教育是指能促進社會、個人責任及良好品格特質、
道德價值的教育(p.55)
具體而言,就是教師要強調教導學生自己做好決定而不是告訴學生要做什麼(Kaplan1995)
RyanLickona認為品格是一個人習慣的總和(Wynne & Ryan1993)
因此品格教育即為個人成長過程中習慣的形塑。持認知觀點的學者,
例如WatsonDeVries以及Berkowitz則認為品格是個人可以清楚意識到的認知,
因此強調認知、理解、推理、信念(Williams2000)。不管是認知改變、行為習慣的養成,
亦或是價值情意的培養,品格教育應該注重學生品格認知、情意與行為的發展。
比較道德教育、公民教育及品格教育三者,則可以發現道德教育強調個人與社會層面的倫理,
目的在發展出對與錯的標準 ; 公民教育則提供學生積極參與學校與社區民主程序的機會,
良好公民的特性將於班級課程、課外活動中展現出來,
而學生實際參與地方社區之公民權利與責任時,所顯示出來的民主價值與原則正是「公眾的善」
(Public goods);品格發展連結了教育的道德領域,使其融入學生生活的社會與公民生活領域,
基本的態度與社會價值於學校和社區中獲得增強;
品格教育則是學校團體選出核心價值加以教導與增強的歷程(Otten2000)
綜上所述,品格教育的特色大致有以下幾點:
1.      以道德價值為導向:由於這些價值標準具有普遍性,因此品格教育以道德價     
值為導向,這一點與道德教育非常相似,其目的均在以道德價值為標準,企圖塑造個人的行為,
讓人們瞭解何謂對與錯。
2.      深受民主化的影響:品格教育接受到民主化浪潮的影響,
使品格教育與民主化教育、民主教育、民主的教育密不可分,然而品格教育不但重視個人
民主精神、民主價值的培養,更重視個人內在道德與宗教的力量對於個人行為之影響力。
3.      與生活情境相結合:品格教育的實施非常強調與個人的生活情境相結合,
以往的道德教育強調以道德推理、兩難問題、價值澄清法企圖讓學生能夠培養出良好的道德與品格,
但事與願違,學生不但缺乏自我管理、自我控制的能力 , 更沒有承擔責任的觀念,
唯有在日常生活中自然地實踐,才能培育學生良好的品格。
4.      致力於消除學生不良習慣,使行為趨於向善:由於人們的許多行為雖然不違法,
但是在日常生活中卻足以構成個人困惱、惱怒的主因,例如粗魯行為、嘲笑同學、破壞公物、
自大自傲、不信守諾言、侵犯隱私等,因此學校的品格教育是要讓所有的學生均能在學校快樂、
安心學習。
5.      賦予父母親、社區更大的責任 , 以身教言教培養良善品格 : 以往的教育問題是生根於家庭、
形成於學校、顯現於社會,因此教育不再是學校的責任 , 家庭、社區更是責無旁貸,
而品格教育的形塑,是需經年累月的,若有父母親及社區的協助,在學生成長歷程中,
更能及早培養出良善的品格,其中最為重要的是父母親與社區人員、
學校所有人員均須樹立良好楷模,
讓學生於耳濡目染下,以收潛移默化之效。
二、品格教育的內涵
美國品格教育的實施均係以道德價值為教育實踐的指標,這些價值指標均有其代表的意義,
不但受到目前民主化的普世價值影響,亦為國民日常生活的規範,雖然價值內涵甚多,
但是必須符合下以五項標準 (Center For the 4th and 5th Rsn.S.b)
1.      它們肯定人性尊嚴。
2.      促進個人的身心健康及幸福。
3.      均是放諸四海皆準的善。
4.      確立權利與義務的標準 (如果我有被尊重的權利,那我就有責任尊重每一個人)
5.      符合典型道德檢驗方法的「可逆性」(你想要別人以這種方法來對待你嗎?)、「普遍性」
(你想要所有人均在相同的情境下有同樣的行為嗎 ?)
「品格法庭」(character courts) 亦認為個人的品格必須符合五項標準:
1.      一個善良的人是他人尊敬與敬佩的。
2.      瞭解對與錯之間的差異並且總是做正確的事。
3.      為他人確立好榜樣。
4.      使世界更美好。
5.      根據「六個品格標準」生活。
「品格法庭」歸結出的六個品格標準則包括可信賴的(trustworthiness)、尊重
(respect)、責任(responsibility)、公正(fairness)、有愛心(caring)、公民責任
(citizenship) (Character courts,2003),可為品格教育參考 :
1.      可信賴的:誠實、不欺騙、詐騙或偷竊;將自己說會完成的事做到就是可信, 
並且有勇氣做對的事;建立好名聲;支持自已的家庭、朋友以及國家就是忠誠。
2.      尊重:尊重待人,遵循「金律」(Golden Rule)行事;容忍差異;戒除不良語言習慣;
考慮他人的感受;不威脅、打或傷害他人;平和地處理憤怒情緒、外來侮辱以及歧見。
3.      責任:做自己應當做的事;堅持、保持嘗試精神;做事總是盡自己最大的努力;
能自我控制;能自我管理;行動前先思考、考慮後果;為自己的選擇負責。
4.      公正:按規範行事;能輪流及分享;具有開放心胸;能傾聽他人;不利用他人;
不責備他人無心之過。
5.      有愛心:仁慈;能同情他人及顯示自己的關懷;表達感激之意;能原諒他人;
能幫助需要幫忙者。
6.      公民責任:盡力使學校或社區變得更美好;合作;能盡國民的義務;
成為一位好鄰居;遵循法律及規則;尊敬權威;保護環境。
 
根據以上標準,「品格法庭」整理出個人的品格內涵如下表:
可信賴的
正直
應為:維護自己的信仰;遵從良心;誠實以及正直;不管別人說什麼,
均依照自己的原則行事;有勇氣做對的事、即使新事物花費昂貴或艱難也要嘗試。
不為:將事情搞砸;如果失敗即喪失鬥志、不再想獲得欲取之物。
誠實
應為:說實話以及除了真理沒有其他籍口;真誠;率直、公正。
不為:說謊;欺騙;鬼鬼祟祟、狡猾或虛偽。
可信
應為:遵守諾言;信守承諾;可依賴的;完成被認為可做的事;
有借有還;償清債務;準時。
忠誠
應為:支持以及保護自己的家庭、朋友、學校及國家;當他人的好朋友;
留意那些照顧自己的人;保守那些信任你的人的秘密。
不為:背叛誓言;使你的朋友受到傷害;完成讓他人喜愛你的事;
要求朋友做錯的事情或傳播可能傷害他人的流言。
尊重
金律
應為:對待他人如同自己想被他人對待的方式;尊重他人的自由;
尊嚴以及隱私;所有人獲得價值與榮耀,不管他們是否能為你做什麼事;
尊重他人的自主權,告知他人為自己生活做良好選擇。
不為:操縱他人;虐待、貶低任何人。
容忍
接納
應為:以品格、能力以及行為來評斷他人,而不是依據
種族、宗教、性別、住所、穿著、錢財;容忍、尊重、並且能接納與自己不相同的人;
能傾聽別人的意見、試著理解他人的觀點。
非暴力
應為:以和平、非暴力的方法解決歧見、對行為結果做出反應、處理憤怒。
不為:使用威脅或身體的力量來表達自己的憤怒。
禮貌
應為:表現良好態度;對待每一個人均能表現出禮貌、修養。
不為:批評、侮辱或嘲笑使他人受傷或感到困窘。
負責任
責任
應為:知道並且能盡自己的責任;承諾並且盡自己的法律與道德義務。
負有
責任
應為:接受選擇結果的責任,不僅是自己所做的要予以負責,
對那些沒做的事亦應負起責任;在自己行動前先設想行為的結果;凡事應長期思考;
盡自己所能使事情更加完美;樹立好榜樣。
不為:讓他人感到愧疚或責備他人。
追求
挑戰
應為:盡己所能;堅持;不放棄;事前有所準備;勤奮;努力工作;
使自己所做的事有價值。
自我
控制
應為:為自己的生活負責;設定理想目標;對事物保持積極的看法;
能留意、自我管理自己的健康、情緒、時間以及金錢;理性,
行為源自思考而不是由於憤怒、報復或害怕;
能區辨出有權利做的事以及做對的事之間的差別;自我信賴,
能經營管理自己的生活而不依賴別人。
公平
正義
應為:公平與公正;平等待人;沒有偏見或偏袒地做決定;
確保犯罪結果均能獲得一致性及均衡的審判。
不為:獲取超過自己應得的;不公平地利用或責備他人。
開放性
應為:具開放心胸、無偏見的觀點。在自己決定之前考慮別人向自己建議的事;
謹慎,根據事實,包括不同的觀點做出決定。
有愛心
關懷
他人
應為:具同情心與同理心;仁慈、深情以及體貼;
對那些為自己付出的人能感謝謝以及表達感恩之意;能寬恕他人的缺點。
不為:小氣、殘酷或感覺遲鈍。
慈悲
應為:能慈悲以及利他,為了使他人的生活較好,
給予其錢財、時間、支持、舒適;幫助需要幫忙的人。
公民責任
分享
應為:成為良好公民以及成為好鄰居;關懷與追求良好的善;
為使學校、社區更好,自願從事打掃、守衛安全等工作;以保存資源、
減少污染以及打掃來保護環境;以陳述自己的觀點、投票、在委員會(committee)
服務、舉報罪行以及納稅等方法使事情變得更美好。
尊重
權威
法律
應為:行事依據規範;遵從父母、教師、教練等的權威;奉行正義的律法;
尊重民主的原則。

                                                資料來源 : Character Courts (2003b)

 

品格教育 ~ 繪本

這是一套由鹿橋文化出版公司所出版的六十二本繪本,主要在說明「小紅龍和她森林裡的朋友們」系列故事書。作者史帝夫卡格羅夫和畫家羅萍詹姆斯,花了十四年的時間的時間發展出來的。共紀錄了五十四個故事,把每一個人長大的過程中,所能遇到的重要問題都提出來。提供大人如何幫助孩子,健全人格的發展,過有意義的生活。本書前半部是中文附圖片後半部則是英文。

001

小紅龍誕生

021

蝴蝶說閒話

041

禿鷹終於流淚

 

002

髒船長丟垃圾

022

小亮馬會飛嗎

042

小矮人怕冷

 

003

垃圾龍來了

023

小晶馬很鎮定

043

大紅鼻怕口哨

 

004

龍龍沒信心

024

胖胖馬真自私

044

小銀鹿最美嗎

 

005

龍兒太愛乾淨

025

駿馬愛漂亮

045

山羊愛炫耀

 

006

藍飛龍有煩惱

026

駱馬真自大

046

小綿羊想長大

 

007

恐龍憂愁多

027

獨角獸那裡來

047

長頸鹿想變矮

 

008

土龍愛吃餅

028

獨角獸失蹤